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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肥:六旬老汉将相亲对象杀害焚尸 一审被判死刑

发表于2015-06-17

六旬老人沈某因相亲对象一句“脑子有病”,竟将对方杀害并焚尸灭迹。6月16日下午,合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宣判后,沈某表示不上诉。

合肥中院审理查明,沈某今年61岁,合肥人。于1979年3月结婚,同年8月,因怀疑妻子与她的继父有染,加上怀疑孩子非亲生,他遂痛下杀手。1980年,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8年1月,他被减刑释放。

2008年12月,沈某与被害人吴某结识。 2009年1月21日,沈某让吴某来到其位于大铺头的某租房处过夜,并承诺支付1000元嫖资。后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沈某便趁吴某侧身睡觉时,用铁锤击打吴某头部将其杀死,后分尸、煮尸并将分尸骨抛撒至院内厕所,毁灭罪证。时隔五年,沈某又因怀恨相亲对象倪某索要钱财,将对方杀害并焚尸灭迹。现场被沈某留下来的物品是倪某的一部手机,他将手机赠送给了自己的侄女。倪某家人发现其失踪后报警,不久,沈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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