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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卖房征重税可能误伤无辜

发表于2013-03-04

 “国五条细则”在两会前公布,再次彰显调控楼市的决心。“国五条细则”在坚决抑制投机性购房上打出了组合重拳,其杀手锏在于差异化房贷政策和税收政策。

此次公布的差异化房贷政策最大特点是充分体现了“差异性”,明确要求“有保有压”——保首套房需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打压两套以上住房需求,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与其他几项细则相比,出售自有住房转让所得按照20%计税的政策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该政策出台的意图是让投机者无利可图,遏制者,让住房彻底回归居住属性。这对于房叔、房婶等多套房拥有者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压,也能让租房市场上的房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因为二手房出售被抑制后,出租量必然激增,租金应该会顺势下降。可以说,这项政策出台的初衷和意图是好的,是符合调控大方向的。

不过,该政策在客观上却可能会“误伤”一些群体:首先是那些出售小套住房、更换大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的房改房已经老旧,几乎都到了换新房的时候了,许多结婚时因经济实力不足而购买的小套房,也到了更换较大套住房的时候了,这些想换房的人无疑将被“误伤”;由于工作变动,出售原工作地住房、在新工作地购房者也会被误伤;买不起新建住房,试图购买稍微的二手房者也会被“误伤”,因为该政策将使得市场上的二手房供给减少,从而导致二手房房价上涨。还要注意的是,许多十几年前购买的老旧房子和小套住房,虽然现在出售后能获得一定的溢价所得,但其中还要考虑这几年的通胀因素。再对这种所得征较高的税,有点说不过去。

在笔者看来,要真正发挥税收抑制房价、打击投机的作用,就应该在住房保有环节的房产税上做足文章,迅速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立即推出房产税,向三套以上住房或者人均高于6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市场价格每年征收5%左右的税收。

“国五条细则”是楼市调控的又一重磅政策,总体上招招见血,关键还在于落实。历次调控政策之所以收效不甚理想,有些不是政策本身有问题,而是落实不到位。对于明显存在“误伤”问题的税收政策,笔者认为可考虑暂缓执行。


发表于2013-03-04

这个可以特殊问题特殊对待

发表于2013-03-04

原因太多了,应该以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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