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草根怒吼:这年头要买房得先离婚

发表于2012-07-25

本人在深圳,目前是深圳户口,我老婆在婚前在湖北老家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房,08年经济危机的时候我在深圳贷款买了一套20平米的小房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小孩,目前要考虑他上的问题了。因为深圳由于外来人口众多,常常为了好一点的争的你死我活,前不久新闻里还说一个妈妈为了给小孩弄个跪求局长。所以不得不未雨绸缪把深圳的20平米的小房子卖了,再去深圳市内买一个50平米的小两房。咨询了一下房产中介说:我们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已经贷过两次款了,第三次就贷不了款了。买房可以但必须一次性付清。就是把名下的两套房都卖了,也会被限购,我们夫妻两都是工薪族,就是刚刚卖掉的深圳关外的20平米的小房子,到手也才20万多一点,现在深圳市内好一点的房子50平米的都是100多万。如果按二套房,首付六成我也认了,湖北老家的房子,我准备把它卖了看能否凑起六成的首付。但遇到这种限贷政策实在让人恼火。我们都是刚需,一次付清根本不可能,最后咨询房产经纪人才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要想贷到款,必须先离婚。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我们夫妻两感情还不错,怎能为一个房子而离婚,古人云:宁毁庙,勿拆亲。现在的政策制定怎么不考虑一下人伦。你说你限购也就完了,你干嘛限贷。当年买深圳20平米的小房的时候,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政府为了拉动内需提倡大家买房,现在房子贷款买了,又限贷了。20平米怎么能住得下一家人,现在把小房子卖了想买大一点的,你又来一个限贷。深圳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快出来了,但公积金贷款最高贷80万,而且跟公积金缴款余额挂勾,我们公司又很无耻,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给员工买一分钱公积金。所以用公积金也贷不了款。真是条条路断绝,非逼着离婚这一条路了!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能不能区别对待,能不能不胡子眉毛一把抓?你打击投机房产是应该的我支持,但也不能打击刚需的民众吧!!!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