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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淮南一私企老板欠薪大玩失踪 触犯法律被判罚金

发表于2015-08-11

门某是淮南本地一家私企老板,去年春天,他将公司停产关门后,跑到另外一个地方新建工厂,拖欠15名工人7万元工资拒不支付。8月3日上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当庭判处其罚金5000元。

门某的公司去年5月底停产后,拖欠了胡某等15名工人共计70129.2元,玩起了失踪。去年11月17日,劳动部门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门某公司于去年11月22日前支付工人工资,并将此决定书张贴在门某公司的大门及厂房处。然而到期后,门某仍未支付。警方随即对门某立案侦查,迫于压力,门某才于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2月12日陆续支付了全部工人工资及工人讨薪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

8月3日,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控门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公诉人的指控,门某庭上表示无异议,并称2014年5月底以后,其躲到了该市潘集区新开的厂子里。

公诉人认为,门某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建议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被告人单处罚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以门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当庭判处其罚金5000元,门某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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